矿山安全生产是资源安全的重要一环,对保证矿山职工安全、推动矿山公司生产顺利进行、提高矿山公司的生产效率、保障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受损失有着重要的意义。近些来,应急管理部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多次印发文件要求各地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,积极推动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。2022年8月10日,应急管理部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联合印发《&濒诲辩耻辞;十四五&谤诲辩耻辞;矿山安全生产规划》(以下简称&濒诲辩耻辞;《规划》&谤诲辩耻辞;),要求进一步提高安全准入条件,推动产业结构调整,淘汰落后产能。
重点一
提高矿山安全准入门槛
《规划》明确,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铁、铜、金、石灰石等重点矿种的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,提升矿山装备、队伍安全、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。并明确要求停止审批山西、内蒙古、陕西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120万吨/年的煤矿,宁夏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60万吨/年的煤矿,其他地区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30万吨/年的煤矿。严格开采深度超800米、与煤共(伴)生金属地下矿山、边坡高度超200米、生产规模超1000万吨/年的金属露天以及坝高超200米、库容超1亿立方米的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准入门槛。
重点二
推动落后产能淘汰退出
《规划》要求,综合法治化和市场化等方式,分类型、分期限、分措施推动落后产能淘汰退出,制定退出政策和技术标准。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,采取&濒诲辩耻辞;以奖代补&谤诲辩耻辞;等形式,逐步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落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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